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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下发《关于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》
作者
赵琳琳
来源
新闻中心
点击数
更新时间
2021-02-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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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学校下发《关于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对学校2021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、授课、开学等相关工作明确具体要求。

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全省大中小学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几项工作的提示》精神,经学校研究,学校于2月28日正式开学,学生于3月4日至6日按照“分期、分批、错时、错峰”原则,分三批次返校。学校教职工28日正式上班,原则上应于开学前14天返哈进行居家观察,特殊情况须经本单位批准并报人力资源处备案,于返哈居家观察14天后方可进校。返校学生须线上提交返校申请,并上传绿色龙江健康码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经学校审批后方可进校。开学前14天内有中、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,须按社区规定接受隔离观察,待核酸检测正常、解除隔离后,持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校。

《通知》指出,所有学生3月8日起开始按课表线下上课,补考、缓考移至学生返校后第2周至第4周进行,3月底毕业研究生原则上返校后参加线下答辩。

师生员工返校途中须做好个人防护,如返校途中身体出现发热、干咳、腹泻等不适症状应当及时就近就医,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学校。学校将根据哈尔滨市疫情防控形势以及上级相关工作安排, 动态调整防控措施和相关要求。

据悉,烟台研究院将根据当地教育管理部门要求制定学生返校及开学时间。烟青琼教职工返校事宜将参照《通知》具体事项进行管理。

编辑:赵琳琳  审核:金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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